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

不用向我证明,你过得比我好

前男友不久前向我发出“加入朋友”邀请,犹疑片刻后,决定接受,现在却后悔了。

我认识的他应该不像是追求潮流玩意儿的人,尤其是社交网站这一类的玩意儿,所以很感意外。当然,人会变,月会圆,没有人愿意一成不变,说不定他在加入我之前经常活跃于此。

当年的他,一副啦啦仔的款,每天就只待在店里,一日复一日。分手后我们也不再联络,后来才在好友的口中得知,她的弟弟就在他开办的烘焙学院内学习。哦,原来他开店了。

后来陆陆续续在面子书上看到他的消息,在东马也开办烘焙学院的他似乎忙的不可开交。然后他的亲密爱人也上贴跟他相依相偎的照片,结果他回报她的爱,大大声宣布:我们结婚了!!!

若你是有意再加入我之后故意炫耀现在的你很幸福的话,那我回你一句:收皮啦!这种人,最让人看不起的就是装作一副高姿态,不选他,是我一辈子的损失似的。若这只是他不经意的举动,我愿为我的误解而致歉。希望他不是我想象般。

只有一个人,我永远不会加入他。一个我最痛恨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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